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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7年11月18日,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市委书记李鸿忠做出批示:要以北京事故为鉴,迅速在全市进行地毯式清理整改,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发现问题,处理隐患,坚决坚定重拳狠手,务求彻底。12月2日出版的新京报,就我市城市大厦火灾发表社论文章,直指消防安全短板——“消防隐患猛于火”。看到评论文章后,市委书记李鸿忠要求市公安局立即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专门作出批示:新京报针对我市昨日高楼火灾发的评论写得很好。评论提出一句警言“消防隐患猛于火”,我们要把这句话作为做好消防工作的工作理念和警鉴警戒。这句话与我们自去年以来安全生产贯彻的“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要求是一致的。我们要在防隐患查隐患坚决处理隐患上狠下功夫,这才能遏制住火灾的源头。市政府领导也分别做出批示,提出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教育两委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津教委安函〔2017〕45号)、《市教委关于转发开展“无亡人火灾区创建工作”和“火灾隐患清零行动”的通知》(津教委安函〔2017〕43号)要求,结合《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校范围开展新一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整治校内高层建筑、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经营场所的事故隐患;着力抓好校内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重点楼宇、重点部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隐患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着力抓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用电安全和特种设备管理,确保我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荆洪阳 高玉葆
副组长:宋作勇 宁月茹 钟英华 梁福成 王群生 胡英江 廉 军
成 员:李 鑫 周红蕾 邢 军 李 靖 薛思军
吴春发 刘红英 陈 炜 王 欣 于志强
张兆泉 刘艳霞 王振国 李 靖(津沽)
(二)设立学校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名单如下:
主 任:廉 军(兼)
成 员:吴春发 王 欣 于志强 张兆泉 刘艳霞
王振国 王建民
(三)各单位要比照学校领导小组架构,成立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三、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场所:教学楼、学生公寓、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食堂、图书馆、报告厅、礼堂和外包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老旧房屋、远年住房、高层地下、彩钢板建筑、库房、出租房屋、出租大院和出租场地等生产、加工、储存、居住场所。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围绕以下重点领域自行确定重点区域开展清查整治。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对照《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剧毒品等安全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是否做到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二)校内安全和建设施工现场、教职工公寓
重点检查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报告厅、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各单位建设施工五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结合正在开展的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检查施工方案制定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情况;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及对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防触电、高空坠落、基坑坍塌、塔吊倒塌和施工火灾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
(三)交通安全
按照《天津市校车安全管理细则》要求,结合《天津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师大政发〔2017〕166号),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班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和排查安全隐患的情况。加强学校教职员工驾驶车辆交通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校内机动车管理。加强学生在学期间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担负起对学生及其家长乘车的宣传教育责任,教育学生主动拒绝乘坐“三无”车辆和超员、超速车辆。
(四)消防安全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情况。对学生宿舍要加强管理,不堆积杂物,不乱拉电线,人离开宿舍,要及时把各种充电器从电源插座上拔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特种设备、天然气、管道液化气
各单位要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为重点,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进行检查。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天然气、管道液化气等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食堂、餐厅使用天然气灶具进行全面检查。学校食堂严禁使用50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50公斤以下压力罐装燃料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六)有限空间作业
各单位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在有可能产生硫化氢的作业场所是否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在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中,作业场所通风和检测措施是否得到落实;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订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演练;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校验等进行检查。
(七)用电安全
各单位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源头控制、技术防范、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加强变(配)电室安全管理,做到按规定设置,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加强对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有效防范触电事故发生。要加强对重点线路巡查、巡修,并制定抢修方案,保证各单位安全用电。
(八)食品安全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照“双清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疾病防控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坚持食品留样制度和食品物资送检制度,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及其它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进入餐桌、进入师生口中;规范食品采购、加工和贮存流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食品、饮用水安全。
(九)大型活动
各单位举办或承接各类会议、讲座、培训、活动、考试等必须向学校相关部门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各单位在申报同时,要以“从最坏处准备,向最好处努力”的精神克服经验主义、麻痹思想,认真制定并上交有针对性的应急工作预案,内容包括:单位(主办承办)、时间、地点、规模(范围、人数、车辆)、流程、路线等要素,必须明确组织机构、责任分工、防范措施、处置方案等,涉及人员密集或封闭场所要强调防火措施与人员疏散措施。
四、职责分工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针对单位实际,依据职责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科学高效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外包服务单位等做好实施工作。
(二)各单位要针对自去年10月份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今年7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特别是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安排专人盯防,限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2月5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传达到基层单位和外包服务企业。要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
(二)第二阶段:12月5日至12月25日。各单位要开展全区域全要素地毯式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做到无死角无盲区,要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每一个房间、每一个人,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治有签字确认。校领导负责督查分管部门和所联系学院,并由牵头单位负责联系协调督查工作,汇总上交督查情况。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场所,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单位要建立隐患台账,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第三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对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北京市“11·18”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集中精干力量,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情况进行签字备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加强情况沟通,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排查整改。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师生职工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压实责任,督促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的同时,党政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12月份,校领导将带队组织有关处室负责人开展专项督查。
各单位要加强事故隐患情况报送工作,要及时对事故隐患整改追责情况进行汇总。自即日起,每周三下午16时前报送本周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和统计清单(附件1、2),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12月26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纸质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保卫处 周 斌 电话:23766359
附件:1. 天津师范大学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改清单
2. 天津师范大学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3. 天津师范大学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督查分组情况
4. 天津师范大学新一轮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督查表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印发